商標異議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guī)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監(jiān)督商標局公正、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一、商標爭議的類型
1、商標注冊與在先注冊的商標存在沖突所引起的爭議。這類爭議通常發(fā)生在兩個使用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之間。對于這類商標爭議在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了從注冊之日起算的5年的爭議期。
2、商標爭議是由于商標注冊違反了注冊商標依法所要求的禁止性規(guī)范,或者注冊申請人采取了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而取得注冊所引起的爭議。所謂違反商標注冊的禁止性規(guī)范主要是指如商標圖案不具備顯著性、違反公序良俗或善良風尚等。對于第二類商標爭議,我國《商標法》上沒有規(guī)定提出商標爭議的期限。這就是說對于這類商標爭議可以不受時間限制,任何時候都可提出商標爭議。
二、商標爭議的辦理步驟
1.委托匯澤知識產(chǎn)權辦理
①簽署商標代理委托書,并附異議人的身份證明(如營業(yè)執(zhí)照、身份證等);
②準備異議書件:包括填寫異議申請書、擬寫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jù)并附相關證據(jù);
③由匯澤知識產(chǎn)權代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書件。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①準備異議申請書件:包括異議申請書、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jù),并附相關證據(jù);
②在商標注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
③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④在交費窗口繳納異議規(guī)費。
3.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①準備異議申請書件:包括異議申請書(可從網(wǎng)上下載)、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jù),并附相關證據(jù)。
②通過郵局以掛號或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商標局。